一、 主要职能
(一)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三)承担城乡规划依法管理的职责。
(四)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
(五)承担城市管理的职责。
(六)承担城建档案管理的职责。
(七)承担全州建筑市场监督的职责。
(八)承担全州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责。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配套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
(十一)承担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职责。
(十二)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 、使用和安全,监管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7个,各级单位年末总人数106人,其中在职人员6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1人。
附表:
36500365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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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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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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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抗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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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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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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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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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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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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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建材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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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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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城乡规划展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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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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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建筑工程定额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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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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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城乡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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