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正式批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海西州人大常委会于11月3日在柴达木日报发布公告,并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州干部群众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扩大《条例》宣传力和影响力,促进《条例》在实践中得到更好贯彻实施。11月25日,36500365联合德令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宣读《条例》、悬挂横幅、散发资料等形式在德令哈市中心广场进行了宣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30余份。
该《条例》的施行将为我州今后开展城镇管理方面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有效推动和深化城镇管理工作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活环境的要求,并为开展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手段。同时,也标志着海西州城镇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