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规定,以青海省各地1996年-2010年冻深数据为资料,对原标准冻深值进行了重新审核和修订,现予以发布,请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本次修正的冻深值仅适用于气象站所在地城市、城镇。
联系电话:勘察设计处 0971-6146148
附表:青海省市(县)标准冻深一览表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气象局
2016年8月16日
抄送:本厅主管领导,有关处(室)。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