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州并联审批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州委州政府对行政并联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行政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办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核发、劳务分包序列资质、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三级资质许可、建筑施工三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事项均以此公告流程为准:
(1)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交由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窗口申报;(五个工作日)
(2)申报受理后,由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驻人员将所需材料提交至建管科审批;(五个工作日)
(3)审批后相关科室将材料交由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驻人员答复;
二、此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行。
联系电话:0977-8218787
36500365
2016年11月8日